亲爱的化工学院校友:
每年6月18日为学校校庆纪念日,2020年是郑州大学办学92周年、合校20周年,也是化工学院办院62周年。根据6月11日郑州大学《关于征集校史及校友资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近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完善院史院志、展示学院办学实力,现向各位校友征集院史及校友资料。
一、征集对象
全体郑州大学化工学院校友,即:自1958年办学以来,学院发展各个时期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肄业生、进修生(含访问学者、夜大、函授、远程、成教、自学考试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等)、干训生和在郑州大学化工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员工等。
二、征集范围
1、学院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件和资料;反映学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老院名印记的物品等。
2、学院各个办学时期使用过的标牌、印章、院标、院旗、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等)、票证(饭票、彩票、洗澡票、电影票等)记分册、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获奖证书、院服等标志性实物或照片。
3、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的文稿、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题字、发言记录以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各个时期学院的领导、知名人物的任命、聘任、获奖等文件材料;以及他们在院期间使用过的典型实物(如文化用品、教材、教案等)、工作证件;撰写、编著的文章、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信函、手稿等。
5、历届院领导、教师和校友出席、参加国内外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出国访问、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形成的文档(聘书、代表证、通知、证书、奖状)、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
6、学院集体和师生员工个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荣誉、事迹材料、照片、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7、反映学院发展过程中的校园建设、师生学习生活工作情况、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及各类建设的照片、文献、音像制品、字画、手稿等资料。
8、各个时期在我院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音像资料等。
9、反映学院各个时期管理、教育、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奖状、照片、实物、音像以及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笔记等。
10、各个时期本院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院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校报、校刊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纪念册等);我院教师主编、撰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11、各个时期省级及以上重要媒体报道学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教职工、学生、校友)的资料。
12、各个时期学院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代表意义的招生简章、校历、课程表、备课本、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桌椅、电铃、钟、锦旗、打字机、油印机等)的实物或照片。
13、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背面注明毕业时间、照片中同学姓名)、毕业纪念册、通讯录、纪念品、师生间赠言、题词、校友回忆录等。
14、反映或记载学院、校友、师生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刊、报刊、录音、录像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优秀作品。
15、与学院院史相关的文章、书信、笔记、日记等。
16、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院历史、学校历史且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中的时间、人物、事例应尽量准确。
2、凡上述范围的各项院史及校友资料,欢迎捐赠学院;少数特别珍贵的照片、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借用复制后,归还校友本人。
3、凡经鉴定征集到学院的校友资料,对自愿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以示感谢。
4、校友们捐赠的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将原件送交校档案与校史馆、校史馆将永久保存(学院可留存复制件或仿制件),如有公开展出,将注明资料来源。校友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和委托代管的档案。
四、征集方式
请各位化工学院的校友直接跟学院联系,学院将派专人登门拜访或者进行专门服务,学院将根据校友的愿望将收集来的资料集中放置学院院史展厅或校档案与校史馆,请广大校友相互转告,踊跃捐赠,真诚感谢各位校友的支持!
联系人:张雅丽老师 67781801 13939002801
段锟老师 67783178 18737175003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