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4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要求如下:
一、预答辩要求
拟毕业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前至少一个月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学生本人在答辩前后应提前检查确保各项信息(培养环节及学费缴纳等)均已在系统中完成,防止出现在系统中无法正常录入论文评阅信息及答辩信息的情况。
拟申请不宜公开论文的学生请于预答辩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二、答辩表决票要求
请各答辩小组秘书于正式答辩日期前2天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供答辩学生的答辩呈报表,由研究生办公室在系统录入并出具答辩表决票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来自博士授权单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所有委员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至少包含2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学位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严格按照论文答辩程序,保证充足的汇报、质疑和答辩时间,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2小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来自硕士授权单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所有委员应是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其中至少包含1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应有1名实际工作部门或企业部门的专家。学位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严格按照论文答辩程序,保证充足的汇报、质疑和答辩时间,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小时。
答辩工作量大的团队可请不同专家分批次进行,以缓解压力、保证质量。
答辩委员会秘书须是我院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答辩公示、时间及程序要求
在正式答辩前至少24小时前,应以公告形式在化工学院白实验楼公示,博士研究生还应在学院网页上同时发布。发布的信息要求:标题“2024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学位论文题目、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及职称和导师类别(博导或硕导),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姓名、单位、职称和导师类别,答辩秘书姓名、单位、职称和导师类别,答辩日期、时间、地点,“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前来观摩、指导!”,并具名“郑州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发布”和发布日期等信息。若在老校区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不仅应在老校区提前发布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还应提前在新校区指定位置发布。
我院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于5月30日前完成。
论文答辩会程序:
1.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或培养单位负责同志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
5.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学位申请人及列席会议人员退席。秘书宣读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学术评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评议,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7.答辩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及学术质量,作为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不通过答辩、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及与会者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结束后,各小组秘书应及时将参加答辩学生的答辩决议(电子版)、答辩表决票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答辩全程视频(博士)打包发送邮箱:zdhgyjs@163.com或交至研究生办公室102室存档备查。
五、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
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特别强调:严格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及审批程序。涉密学位论文按照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必须在开题前提出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必须在预答辩前提出申请。)
拟申请不宜公开论文的,除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的流程外,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通过,则同意其不宜公开申请,该答辩要求督导委员会委员参加。
六、补充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定于2024年6月上旬(时间另定)召开。校研究生院将派联络员参加会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第二次复制比检测结果作为讨论推荐学位授予的一项必备议程。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20%,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15%。对因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的,不得通过本次学位授予推荐。
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