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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6/02/27 发布人:赵笑统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5〕3号),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订化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践行“让每个学生更优秀”的质保理念,以生为本,确保学生在转专业工作中每个环节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院学工办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及材料搜集工作,院教务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海涛  王景涛

副组长:王亚灵  徐 丽

成 员:韩桂洪  李 涛  朱卫霞  牛炳博  张新炜  靳会杰


三、各专业接收计划:

年级

专业(类)名称)

计划接收人数

备注

2025

化工与制药类

10


2024

化学工程与工艺

5


制药工程

5


冶金工程

5



四、申请条件

(一)拟转出我院的学生:

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5〕3号)中有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转出申请,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

(二)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

1、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5〕3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并对所申请转入的化工与制药类以及分流后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冶金工程专业有浓厚兴趣和学业完成能力,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纪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3、身体条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化工相关专业要求。

4、学院专业仅接收高考传统省份理工科考生和高考改革省份高考科目含物理或化学的考生。

5、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政策执行。

特别注意: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将不能被我院化工与制药类所录取。


五、考核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应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

申请人(转入)入校以来所修必修课成绩纳入学业成绩的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采用百分制)。

(二)面试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符合转专业资格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专家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学业规划(含学习态度等)、专业认识(对专业或学科的了解)、语言沟通(含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四个部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三)综合成绩

根据学业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专家面试成绩×40%。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所公布的专业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根据学生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可接受的学生人数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课程修读要求

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转入我院前已修读的学分,凡符合我院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我院确认后并报教务处予以承认;凡需要补修的课程,跟随低年级补修考核;二年级转入学生,若学业有困难,经学院专家组评估后需降至一年级学习;三年级转入学生,若学业有困难,经学院专家组评估后需降级学习。


七、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及审核

2024级和2025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通过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日09:00至3月3日18:00,在此时间内登录郑州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将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HGJXB@126.com。同时将申请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等纸质材料交至化工学院本科教学办 。

退役士兵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请填写《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申请表》(附件2),于2026年3月3日18:00前线下提交给化工学院。

(二)学院考核

2026年3月7日-3月15日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分批次面试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学院分批次考核完后,第一志愿考核(拟录取)结果2026年3月10日12: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纸质名单上报教务部审核;第二、三志愿考核(拟录取)结果2026年3月17日12: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纸质名单上报教务部审核。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部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分批次予以公示,最终结果以教务处网站公示为准。


八、说明

转专业学生可在新专业试读2周。如不适应,经本人申请后可退回原专业学习,但当学期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进行二次选拔工作。

九、咨询

咨询电话:0371-67783051

十、本实施方案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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