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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降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4/10/15 发布人:赵笑统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及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订化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践行“让每个学生更优秀”的质保理念,以生为本,确保学生在转专业工作中每个环节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降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院学工办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及材料搜集工作,院本科教学办负责全部材料的总结、整理归档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学院降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景涛 周 震

副组长:刘 迎 徐 丽

成 员:韩桂洪、李 涛、朱卫霞、常 春、芦天亮


三、各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类)名称)

计划接收人数

备注

化工与制药类

20

无院内转专业

合计

20



四、申请转入条件

1、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并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化工与制药类有浓厚兴趣和学业完成能力,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纪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3、身体条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化工相关专业要求(色觉异常将不能被我院化工与制药类所录取)。

4、学院专业仅接收在高考传统省份理工科考生和高考改革省份高考科目含物理或化学的考生,且入学分数不低于我院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5、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政策执行。


五、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的同学将《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10月17日12:00前报化工学院本科教学办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应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学科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评.

2、考核形式: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兴趣以及综合素质等。

3、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1日上午9点,化工学院本科教学办(化工学院办公楼101房间)。

4、录取办法:根据学生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可接受的学生人数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化工学院申请降级转出学生名单的确定程序:

1、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中有关降级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转出申请并签署转专业知情告知书;

2、学院教务办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确定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后提交教务处。


郑州大学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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