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和我院学科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 号)和《郑州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博士生导师代表和纪检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2. 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全面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确保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质量。
3.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同时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 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 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 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 港澳台地区毕业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4. 具有科研创新精神和一定水平的科研能力;
5. 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50分或CET-6≥425分;
(2)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 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3)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申请-考核流程
“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流程:个人申请、报考导师同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与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申请人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在2026年1月23日-3月2日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人在2026年3月6日前按下述材料顺序将电子版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以“报考导师+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zzu.edu.cn。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报考导师未签字同意的考生,不具备“申请-考核”资格。请提前联系报考导师确认后报名;
(3)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模板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5)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附评议书);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8)科学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
(9)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证明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
(10)部分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附件3为封面装订,在参加考核前交至学院D117研究生办公室孙老师处审核。
(二)申请资格审查
2025年3月13日前,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复审,从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综合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网络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确定准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公布。
(三)综合考核
(1)准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学院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将于4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最新通知中公布。(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zzu.edu.cn/zsgz.htm。)
(2)考核内容及办法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专业基础考核)和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每部分为100分,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30%,面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70%。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面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1. 笔试(目录显示为2999-专业基础考核)
(1)《分子生物学》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专业课免试,成绩记为100分。
不参加专业课笔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 面试(目录显示为3999-综合能力考核)
(1)面试由考核专家组从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考核内容
① 科研能力: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科学研究汇报,对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进行阐述,满分40分;
② 外语水平:外国语或专业外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满分40分;
③ 综合素质: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满分20分。
(3)“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均需参加面试。
(四)录取
1. 择优录取。根据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考核总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进行调剂。
3. 学院审核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注: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提交《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模板见附件4),签字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党支部章。
五、相关说明
(一)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公开招生目录、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考核安排、综合考核总成绩以及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0120
(二)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952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958
(三)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5年1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