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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手抄党章”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6-10-13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为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践行党章,扎实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关党委利用暑假在机关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了“手抄党章”活动。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机关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认真抄写,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机关掀起了学党章、抄党章、悟党章的热潮。通过抄写,机关全体党员重温了党章,加深了对党章的理解,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党性觉悟。在抄写党章的同时,机关全体党员也自觉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争做表率。

 在此次“手抄党章”活动中涌现出一批态度认真,书写工整,表现优秀的党员。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对王长宏等41名同志予以表彰,授予“‘手抄党章’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党员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成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践行党章的表率;希望机关全体共产党员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努力把自己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立足本职做贡献的动力,为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机关“手抄党章”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序号

部  门

姓  名

01

党委宣传部

王长宏

02

党委统战部

李小芳

03

人民武装部

杜  杨

04

李宏奇

05

纪律检查委员会

肖宝仓

06

朱建良

07

石  磊

08

机关党委

李建成

09

工会

余书雨

10

团委

裴东杰

11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吴立鸿

12

人事处

吕鹏娟

13

徐  哲

14

郎彩霞

15

教务处

吕雅萍

16

王  珂

17

学生处

张  健

18

黄  勇

19

研究生院

韩良良

20

刘永杰

21

梁  惠

22

樊  波

23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朱紫焱

24

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

丁蓓蕾

25

刘  鹏

26

王金凤

2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孙雪莲

28

财务处

车宗让

29

杜思晓

30

审计处

杨国祥

31

后勤管理处

翟广星

32

郭慧华

33

国有资产管理处

杨  军

34

詹  旭

35

对外联络办公室

张书祥

36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张  钦

37

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程相喜

38

医学实验中心

郑永红

39

宋建伟

40

档案馆

张晓培

41

教育技术中心

贾新梅


 
 

机关党委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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