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2-22 点击数:
1.机关职能部门正处级领导,第一周要前往教室进行听(看)课活动,重点检查教风、学风、后勤保障以及教学效果等,并于3月7日前将检查结果(听(看)课记录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2办公室)。
2.机关各部门相关领导应认真落实学校关于《郑州大学领导干部听(看)课制度》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听(看)课记录表
机关党委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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