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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1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郑大党组字〔2019〕6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将高质量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完成工作部署。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督促指导,作出合理安排,确保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支部书记要把开展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根据学校要求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应通知联系本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各党支部不搞“痕迹管理”。如因特殊情况,机关党委联系党支部的党委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联系人通报情况。

按照学校的要求,本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2019年3月中旬前完成。各党支部于2019年3月18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453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jgdw@zzu.edu.cn。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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