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和新成立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选任党性强、作风正、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突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进入党支部委员会。通过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和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励机关广大党员振奋精神、创先争优,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设立和党支部委员会组成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名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结合机关实际,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党支部按单位设置,原则上一个单位成立一个党支部。单位正式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单位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若单位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按照工作职责相近和有利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的原则,和其他单位联合组成党支部。
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还可以设立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和保卫(保密)委员,党支部委员可以同时兼任多个委员的工作。
各党支部委员会一律按差额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三、工作程序
1.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以书面形式正式向机关党委提交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或新成立党支部的请示(见附件1);二是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与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配强支部书记和配齐支部委员的原则,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填写《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2),连同书面请示一同报机关党委;三是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任期之间的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
2.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审批意见,召开本单位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汇报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情况,宣布选举办法,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的委员要召开第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并对支部委员进行分工。选举结束后,机关各党支部要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及分工(见附件3)。
4.机关党委研究后,对选举结果予以批复。
四、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增强责任主体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高度重视此次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或新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和党支部情况,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中有关党支部选举办法、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职责,要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和选举具体工作,确保党员大会选举圆满成功。
二是及时理顺组织关系。由于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调整后,机关各党支部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及时办理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党员转接手续,督促其参加新单位的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党员正确行使权力,标准规范、高质量完成选举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或选举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
附件:1.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或支部选举的请示
2.XXX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关于XXX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及分工的报告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