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一流大学建设,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郑大党文〔20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做好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各单位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以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排忧解难。善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主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成长的领航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友爱,严于律己,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1. 名额分配: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单位在编职工(不含校领导、人事代理、借调人员)20人以上的(含20人)可推荐1名固定名额,2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竞争名额。根据学校文件,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教职工总数3%比例评选推荐。
2. 评选程序: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班子要事先酝酿并充分征求本部门领导班子意见,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机关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报送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最后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9日,为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时间,6月19日下午6点前,各党支部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一份),一并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45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gdw@zzu.edu.cn。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优中选优,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附件: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