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郑州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大党文〔2019〕94号)《关于做好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的通知》(郑大党纪发〔2019〕19号)相关要求,鉴于我校机关党委第三届委员会任期届满,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党委委员会换届选举、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健全组织,发挥作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进机关各项工作,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步骤
根据党章党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机关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批准,机关党委第四届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在机关各基层党支部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进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开展选举工作。
(一)各党支部民主推荐
1.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设置和组成
各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人选9名、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人选7名。
2.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的条件和范围
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要选任政治坚定、党性强、作风正、能力优、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党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
推荐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要选任政治坚定、党性原则强,能够胜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党委所属党员领导干部。
3.选举党员代表的条件和名额
各党支部选举产生本党支部参加机关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要求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能代表本党支部党员意见的本党支部正式党员,将参加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在各党支部推荐人选、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报请校党委组织部和校纪委审查批复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委员。
(三)选举结果报备和确定
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分工,并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和校纪委,经上级研究批复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会换届选举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障,事关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各项工作发展。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把委员候选预备人选和党支部党员代表选好。
(二)严格工作程序。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程序性强,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委员候选推荐人选和党支部代表的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讨论、充分酝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选举纪律。各党支部要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坚决避免非组织活动,坚决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
(四)注重统筹兼顾。各党支部要把推荐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机关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推荐工作。
请各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12月5日(周四)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机关党委会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的候选人人选、参加机关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填写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2月6日(周五)前提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453房间。
附件:1.各党支部参加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各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
候选人人选、党员代表名单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