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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机关工会会费返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机关各工会小组长:

机关工会2017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已完成,机关共有554名工会会员,共交纳工会会费47085.4元人民币,现就做好机关工会会费返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费返还对象

机关各单位交纳2017年度工会会费的在职职工(包括人事代理、师资博士后)。

二、会费返还标准

经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研究同意,报校工会批准,机关工会2017年度返还工会会费标准按照每人50元返还给各工会小组。(各工会小组的会费返还金额可见附件)

三、会费返还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机关工会返还的工会会费用于各工会小组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如:举办政治、法律、科技等专题培训;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观影等宣传活动。

2请机关各工会小组长务必2018年630日前凭活动发票和工会小组活动情况报告(附照片)到机关党委办公室(453室)办理会费返还手续,联系人:任应斌,联系电话:67781058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会会费返还手续办理的工会小组,机关工会不再补办,2017年度应返还的工会会费作为机关工会公用费用不再返还给工会小组。

 2017年机关工会会费收缴、返还情况统计表.doc

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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