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工会小组女工负责人:
近日,校工会女工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基层女工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讲座、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见附件)在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与关怀,增加了许多新的条款和政策性福利,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女工负责人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并将学习成果(包括图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至机关工会女工委(jgdw@zzu.edu.cn),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机关工会女工委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