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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通知》和学校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要求,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和春节,现结合机关实际,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礼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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