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有关党支部: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里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总支)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及时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4、党委(总支)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做好省委政治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并征得学校有关领导同意,现将学校领导编入党支部情况予以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校党委书记牛书成编入党委办公室党支部;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炯天编入校长办公室党支部;校党委副书记邢莹编入党委组织部党支部;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兴成编入校工会党支部;校党委副书记吴宏亮编入党委宣传部党支部;副校长宋毛平编入教务处党支部;副校长王宗敏编入研究生院、研工部党支部;副校长刘国际编入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副校长谷振清编入财务处党支部;副校长关绍康编入后勤管理处党支部;副校长韩国河编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党支部;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慧军编入校纪委、监察处党支部。
请各有关党支部切实做好与编入本支部的相关学校领导的对接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学校领导按时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机关党委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