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所属各党支部:
为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学校纪委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教师节期间,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三、节日期间,机关有关单位要严格公车管理,在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公车应停放在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或办公楼前;公车一般不停放在家属区楼下和生活区内。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