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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推荐2021—2022学年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10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自觉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在扎实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全面建设进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郑大党文〔202261号)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做好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各单位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坚持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排忧解难。既善于教书,又乐于育人,用真才实学和人格魅力启发学生、引导学生,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友爱,严于律己,主动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单位在编职工人数(不含校领导、人事代理、借调人员)在20人以上的(不含20人)可推荐1名固定名额,2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竞争名额。根据学校文件,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教职工总数3%比例评选推荐。

2.评选程序: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班子要事先酝酿并充分征求本部门领导班子意见,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认真总结一年来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根据“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机关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报送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最后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上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四、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619日,为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时间,620日下午6点前,各党支部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一份),一并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46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gdw@zzu.edu.cn。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把握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优中选优,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动机关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健康开展。

附件: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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