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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7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郑大党文〔2023〕6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机关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全面考核。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合并进行,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存在《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情形,被认定为师德失范的职工,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规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在编在岗参加考核人员的15%的要求,2022年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测算约为57名(机关各党支部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各党支部应按所分配的优秀名额向机关党委推荐报送本单位优秀等次职工名单,参加“竞争”优秀等次的职工需注明。

机关党委将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结果。机关党委根据职工年度工作业绩,从各支部所报固定优秀名单以及所报竞争指标中最终确定优秀等次职工名单。

三、时间安排

按学校规定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文件通知要求,请机关各党支部抓紧组织考核工作,传达文件、安排部署、个人填表、召开考核会、民主评议、确定等次,并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考核结果相关附件报机关党委。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部署。

四、组织机构

机关党委成立由机关党委委员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张承凤   成员:周华 王秀敏 袁丽洁 陈继超

机关各单位考核组,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建;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不成立考核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确定考核等次。各单位在考核工作中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师生公认、全面准确的原则,充分发挥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强、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要把职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民族宗教政策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结合起来。

(三)严格按照学校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通知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和确定等次,及时准确上报材料,做到不漏考、不误考。仔细阅读表格填写及上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务必于2023年2月25日前提交考核材料纸质版(附件2、3、4、5、6、7),其中汇总表、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表中“个人总结”、“本人意见”栏需签名,党支部汇总后交机关党委办公室46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zzu.edu.cn。

附件1:表格填写及上报材料说明

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4:郑州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

附件5: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样表)

附件6: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样表)

附件7: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样表)

附件8:机关各党支部2022年度一般干部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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