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相关文件内容和要求,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机关党委会研究,拟将马元洲等32名同志、王宏志等12名同志、校纪委党支部等8个党支部作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推荐对象,机关党委作为校级“先进党组织”推荐对象;拟将马双林等25名同志、于杰等13名同志、党委办公室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作为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校级“两优一先”推荐对象
1.“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元洲、王长宏、王红晓、王进、王炯炜、王宾、乔卫、乔德旗、刘永杰、刘培基、刘鑫(校工会)、许立敏、许觅婷、李振伟、杨耀民、吴艳利、余海涛、张庆辉、张作严、张国辉、陈胜、陈嘉迪、郑良勤、孟键、赵大鹏、赵冉、赵自东、高旭静、麻哲、翟广星、翟新芳、魏东(共32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宏志、王海燕、付守利、朱民杰、刘超、何玲玲、谷胜利、周倩、胡功华、耿云亮、徐景文、魏强(共12人)
3.“先进党支部”拟推荐对象(排名不分先后):校纪委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研究生院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后勤管理处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党支部(共8个)
4.“先进党组织”拟推荐对象:机关党委
二、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
1.“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双林、王利娟、王妍、石雨、田永杰、吕广伟、朱天齐、刘晓宇、刘毅、刘鑫(教务处)、杜晓华、李珊、李贺敏、杨明、张自森、张威、陈文新、金碧光、秦瑞林、郭丹、郭海洋、常静、梁冬松、樊红敏、潘攀(共25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杰、王小兵、王君丽、刘阳、刘迎、安万辉、张子蛟、陈浩、赵昕、施学忠、曹振宇、鲁吉珂、詹旭(共13人)
3.“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党委办公室委党支部、党委统战部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对外联络办公室党支部、招生办公室党支部、学报编辑部党支部(共6个)
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6月12日—6月14日,凡对上述拟推荐和表彰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机关党委反映。联系电话:67781058,邮箱:jgdw@zzu.edu.cn。
机关党委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