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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4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为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深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四、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六、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节日期间,机关相关单位要严格公车管理,在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公车应停放在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或办公楼下;公车一般不停放在家属区楼下和生活区内。

   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机关纪委将配合学校纪委在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2017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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