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营造清廉过节氛围,根据学校纪委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四、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八、严格遵守2018年3月27日党办、校办发出的《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合理使用和管理公车。
1、节、假日期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公车管理,在不执行公务活动时,要实行封车。学校“两办”和校部机关公车应停放在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或办公楼下,公车一般不停放在家属区楼下和生活区内。
2、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假日期间,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机关公车的使用进行检查。
校纪委和机关纪委在节日期间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点名曝光;对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为一流大学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