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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机关2015—2016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6-09-26 点击数:

机关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家庭在建设“双一流”大学中的特殊作用,根据机关工会2016年工作安排,结合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部署,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循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友爱、文明、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文明,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范围

凡机关在职在编职工家庭,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三、评选条件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爱岗敬业;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四、评选要求

1、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各工会小组原则上推荐一个家庭。

2、按照家庭申报、群众评议、工会小组审核的程序产生,由机关女工委组织评审,机关工会研究确定。

3、自发通知之日起至1018日为各单位评选推荐、上报材料时间。

4、各单位将《机关“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纸质文档和和家庭生活照3张(附jpg格式),送校机关工会女工委办公室( 综合管理中心444房间,电话:67781058),同时发电子版至jgdw@zzu.edu.cn。机关工会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评选出机关“五好文明家庭”若干,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推荐参加学校“五好文明家庭”评选。

请各工会小组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认真做好“五好文明家庭” 的评选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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