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5月18日)
1、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按照学校活动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群众评价工作会议。
3、落实学校提出的“三学四照五抓”活动总体要求,按照学校下发的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的专项治理,让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