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处党支部肩负着落实纪委各项工作的任务。两年来,校纪委监察处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1年以来,校纪委1名专职干部被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嘉奖对象,分别受到省纪委和中纪委的表彰,3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省案件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先进个人,受到省纪委的表彰。
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继续推进。在全校认真开展以学习《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案例通报、廉政谈话、报告会、参观展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收到良好效果。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并于2011年12月组织召开全校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讨会,总结交流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两年来,纪委监察处专职干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南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共发表理论文章6篇。
二是党政监督工作扎实有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10月,会同党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校40个院(系)“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并于今年初发出了通报,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对基建、修缮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的监督。去年派员参与各类招投标监督、询价认价监督、验收监督、合同会签共187次,涉及总金额1.37亿元。开展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成教生、自考生招生考试的监督工作;开展了音乐、体育、美术类学生和自主招生考试等特殊类招生的监督工作;全程参与高招评卷和本专科生录取监督工作。《光明日报》(2012年12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2013年4月16日头版头条)分别以《“三重一大”的郑大实践调查》、《郑州大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题,从不同角度介绍我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和监督工作取得的经验。
三是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两年来累计收到上级批转件和群众直接来信来访51件。对于群众信访举报,校纪委认真核查,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两年来查处4起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1人,免于党纪处分的1人。在查办违纪案件的工作中,严格执行24字办案方针,要求办案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正确掌握政策,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坚持查审分离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分析,深刻发掘发案原因,以校纪委文件形式发出通报,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引起了震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四是行风建设成绩突出。坚持不懈地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细化了行风建设工作的各项具体指标,协助党委制定了我校《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狠抓落实,有效防止和纠正了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优化育人环境,通过强化后勤管理,提高服务学生的水平,通过实施招生收费的阳光工程,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1年我校获得全省行风建设(学校系列)先进单位第一名,为历年来最好成绩,受到省纠风办的表彰。《河南日报》2012年1月12日以《全省学校行风评议 郑州大学拔得头筹》为题,介绍了我校行风评议的做法和成效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效显著。校纪委积极协助校党委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科学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单位按照校党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教学、科研等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年底会同组织部门,对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去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中,我校成绩位居全省高校第一。
以上五个方面是校纪委监察处干部围绕工作职能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有多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校的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正确领导,得益于机关党委和全校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今后,我支部要在机关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党支部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