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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关于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谈心制度的规定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6-03-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与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机关广大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充分调动机关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职工的凝聚力和组织归属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的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等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现就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谈心制度做出如下规定,请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认真按照规定抓好落实。

  一、谈心对象及分工

  谈心对象为各支部所在部门的全体职工没有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完成谈心工作;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由全体党支部支部委员完成谈心工作,各党支部支委原则上采取分工负责联系具体职工的办法谈话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支委会反馈。

  二、谈心内容及重点

  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本单位职工谈心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心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3.对谈心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4.听取谈心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谈心既要认真负责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又要诚恳地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并勇于改正。

  谈心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党支部书记和支委与本单位职工谈心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做好本单位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职工具体工作表现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职工的个人思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找准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五是与解决本部门职工之间存在的疙瘩和矛盾相结合。

  谈心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1.群众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心提醒、教育引导。 2.干部与职工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3.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心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职工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心,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心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的同志要及时向党支部书记和本部门领导班子汇报。

  三、谈心方法及要求

  谈心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谈心一般每年不少于五次,每年每位职工至少要参加一次谈心。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必要时应随时找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支部党员和部门职工可以主动向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支部支委之间,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党支部书记和支委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在开展谈心活动时要注意做好谈心纪录。

  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在谈心时应做到“四要谈”、“五不谈”。“四要谈”,即优点、缺点都要谈;思想、工作都要谈;单位、个人都要谈;现状、方向都要谈。“五不谈”,即一是溢美之词不谈;二是不着边际的话不谈;三是把握不准的问题不谈;四是过激言辞不谈;五是模棱两可的话不谈。

  本规定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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