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的
通 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做到对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医疗〔2011〕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自行安排)。
正高级职称人员、国家人事部或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优秀专家、全国劳模及先进工作者、厅级干部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本次体检,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统一组织,另行安排。
二、体检医院
男教职工在第五附属医院检查,女教职工在第三附属医院检查。
三、检查项目
1.男性:内科常规(心肺听诊、血压),外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ν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基磷酸酶测定、尿素氮测定、肌酐测定),血糖,血脂(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幽门螺杆菌抗体测定,心电图,颈椎正侧位片,胸透,B超(腹部、泌尿系、甲状腺)。
2.女性:在男性项目基础上增加乳透,妇检+涂片,B超项目减去泌尿系的前列腺,增加子宫及附件项目。
四、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工作从4月16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各单位具体体检日期详见《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表》。因故不能按时检查的教职工,将安排在所在单位检查当周的星期六补检。
五、体检注意事项
详见体检医院下发的《体检须知》及《体检流程》。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
3
月
30
日
前将参检人员(不含正高和校级干部)名单按性别分页用A4纸打印,报校工会文体福利部。体检凭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医保卡、校园卡亦可。
2.体检工作事关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3.要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不得泄漏个人体检信息。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郑州大学人事处
郑州大学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201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