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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机关职工身体健康检查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6-04-05 点击数:

机关各工会小组组长、女工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做到对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根据郑大工文[2016]18号文件精神,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机关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机关正式在职教职工。

正高级职称人员、国家人社部或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优秀专家、全国劳模及先进工作者、厅级干部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本次体检,由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统一组织,另行安排。

二、体检医院

男教职工在第五附属医院检查,女教职工在第三附属医院检查。

三、检查项目

1.男性:内科常规(心肺听诊、血压),外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ν-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基磷酸酶测定、尿素氮测定、肌酐测定),血糖,血脂(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幽门螺杆菌抗体测定,心电图,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甲胎蛋白),胸透,彩超(腹部、泌尿系、甲状腺)。

2.女性:在男性项目基础上增加乳透,妇检+涂片,B超项目减去泌尿系的前列腺,增加子宫及附件项目。

四、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机关职工具体体检日期详见学校网页公示的《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表》。因故不能按时体检的教职工,将安排在机关体检的当周星期六补检。

五、体检注意事项

详见体检医院下发的《体检须知》及《体检流程》(学校网页公示)。

体检医院安排有导诊服务并备有早餐。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4月7日前将参检人员(不含正高和校级干部)名单按性别分别以Excel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机关党委邮箱,各单位需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为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体检名单请务必正确填写年龄、性别及身份证号,女职工须注明婚姻状况。

体检凭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医保卡、校园卡均可。

2.体检工作事关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各单位工会负责同志和女工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2016年机关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信息统计表.xls  
 

 

机关工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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