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招投标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招投标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芦炜主持。
在学习环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了《条例》第158条,并结合招投标办公室工作实际展开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对于规范党员行为、加强党内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招投标工作划清了“底线”与“红线”。学习过程中,大家还分析了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
芦炜书记在总结中指出,招投标办公室作为学校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指导工作的行动纲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履行职责。他强调,要加强团队建设和内部管理,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招投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加强自身约束,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提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服务。
(招投标办公室党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