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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04点击数: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明确和强化院(系)在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及教学改革中的工作职责和主体作用,全面客观地评价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状态和水平,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校决定对本科教学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院(系)进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院(系)。

二、考核依据

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依据《郑州大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试行)》,主要考核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教风与学风建设、培养过程管理、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管理等7个考核类别,通过量化评价完成。

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评选依据《郑州大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计分标准(试行)》,考核各院(系)在本科生学科竞赛、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专业建设、教学成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通过量化评价完成。

三、考核时段

考核时段为自然年度,各类材料的起止时间为:考核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个别考核项目结合现场考察情况而定。

四、组织管理

1、成立郑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日常工作。

3、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自评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的自评工作。

五、考核程序

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分院(系)自评和学校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院(系)自评。各院(系)根据《郑州大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试行)》和《郑州大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计分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并提交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报告至教务处(支撑材料由各院(系)自行整理后备查)。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审核。教务处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布院(系)自评结果,并组织专家组对自评结果排序前10名的院(系)进行复查,对其余院(系)进行抽查。

六、考核等级标准

(一)教学管理年度考核

1、指标体系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在等级标准中只给出了A与C两级标准,而介于A、C两级标准之间者为B级,不满足C级者即为D级。

2、评估量化计分方法:按等级赋分,将对应的分值×相应系数,为该项目得分。赋分标准:A=分值×1.0,B=分值×0.8,C=分值×0.6,D=分值×0.4。

3、对于本院(系)教学工作中不涉及的项目按照B级填报考核等级。

4、各院(系)应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数据。对于院(系)自评分与专家组打分差值在50分以内的,以专家组评分为准。如院(系)自评分与专家组打分差值超过50分,最终得分为专家组评分减去差值。

(二)教学管理贡献奖

1、郑州大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的奖励对象为各教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人员。

2、大学生学科竞赛总分不超过1000分。

3、各类获奖、项目、质量工程和教材只在获奖、立项、获批和出版当年计分。

4、教材建设:国家级重点建设(规划)教材和省级重点建设(规划)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分别乘以1.0和0.8的系数,参编教材不计分。

5、特等奖按照同一级别一等奖分值乘以1.2的系数。团体奖按同一获奖级别分值乘以1.2的系数。

七、结果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并公示结果。

2、对在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院(系)授予“本科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称号,并发放奖金。

3、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按照审核后的分数发放奖金;对在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贡献奖评选中成绩优异者授予“本科教学管理突出贡献奖” 称号,并发放奖金。

4、对在自评过程中不严肃认真或弄虚作假,自评分与专家组打分差值达100分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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