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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20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巩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成果,构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6年5月9日—5月20日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领导重视教学情况(院、系领导听课、研究教学工作、对任课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等情况);

2、教学日常运行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4、试卷规范管理情况;

5、课程考核成绩情况;

6、实验室环境及建设情况。

(二)重点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情况;

2、院(系)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与本年度培养计划,教师外出学习、进修计划及目前执行情况;

3、审核评估实验室专项建设设备验收及开课使用情况;

4、学生考试成绩变更情况及学业审核执行情况;

5、教材选用情况;

6、各专业专题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采取院(系)自查、学校检查小组深入院(系)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院(系)汇报、审阅材料、课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了解、调查教学现状等有关情况。

学校将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成员主要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组成,分别深入到院(系)进行检查。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院(系)按照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要求数据填写真实、清楚。自查报告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前发送至jwwk@z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35房间,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67781092。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经学校核实之后将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教学检查表格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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