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郑州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校政〔2014〕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对2016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覆盖查重检测,现将有关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临床医学专业长学制毕业论文或设计(含辅修专业、延期毕业等),以设计成品或实物制作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由学生所在院系自行审核评定。
二、检测方式与说明
1、本年度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学校教务处为一级管理员账户,学院为二级管理员账户,检测入口如下:http://zzu.check.cnki.net。
2、账号设置及检测方法
院(系)管理员:账号由教务处统一设置,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子账号)》(管理系统右上角“帮助”一栏)。
指导教师:账号由院(系)管理员设置,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设置为职工号,由各院(系)设置后告知相关老师,并提醒及时修改。指导教师可查看、审阅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并可给出评语,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3、学生:学生账号由各院(系)管理员设置,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设置为学生学号,由各院(系)设置后告知学生,并提醒及时修改。学生可上传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后可通知指导教师查看检测结果。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4、检测时,要求统一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院系名称_论文题目”,例如:“201600110122_张三_化工学院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
5、学校给各院(系)共计3次检测机会,其中学生2次,院(系)管理员1次,学生第一次检测(首检)为学生自由私密检测。
6、学生第一次检测(首检)结果不作为评判学生论文的依据,学校亦不对首次检测结果进行任何统计排位和处理。学校仅对各院(系)集中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7、各院(系)要依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务必于答辩前2周内完成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集中查重检测工作,并将集中检测结果 “文献检测情况”上交学校教务处备案。
8、为加强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督查工作,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的检测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三、结果认定及处理
1.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疑似较严重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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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为总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依据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类别,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类:查重检测通过,可申请参加答辩。
B类:查重检测未通过,疑似有抄袭行为。须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答辩前1周内修改完毕。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必须再次进行查重检测,检测通过后(R≤30%), 学生方可申请参加答辩;如果院(系)集中查重检测仍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答辩,并按C类处理。
C类: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申请参加答辩,须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3、如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4、院系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者,其“总文字复制比”R值不得高于20%。
四、其他说明
1、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院(系)和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错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2、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检测对象仅限于我校毕业生,严禁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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