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郑州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学校教学建设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实验室要根据《郑州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四防” 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做到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实验室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悬挂在实验室明显位置,切实做好制度落实与督查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实验室要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强化实验教学的课前培训,特别加强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的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切实做好危险品、危险环节、废弃物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教育。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现实验室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血液制品及病原微生物等危险品的使用及存放监管,危险品的保管必须按规定设专用库房、专用器具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审批手续,切实做好三废( 废气、废液、废渣)处理,加强水、电、气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院(系)要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加强整改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将不定期对各院(系)实验室进行安全督查,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者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各院(系)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于本月27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期末实验教学安全。学校将于近期对部分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