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高校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校风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的是否科学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体现学生素质的重要标志。为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试环节,对本学期的期末考试,特别强调以下内容:一、命题1.命题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凡建立题库的课程一律自题库组题,没有题库者可指定有命题经验的教师命题。命题应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本学期授课教师一般不直接参加命题。每门课程应命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即A、B卷),并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两个小时。2.试卷卷面格式一律采用教务处提供的模板,打印时必须按照模板打印(网页地址:http://jw.zzu.edu.cn/glwj/zlxz.html郑大主页—教学工作—本科生教育—资料下载—试卷模板),下载模板的页边距不要做调整,学生学号、姓名、专业、密封线等均不需输入(印刷时统一加上)。但应注意根据题意留好空位和间距,以满足考生答题的需要。3.试题命好后,必须对试卷的内容、分数以及文字表达和格式等进行认真校对,然后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并送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各院(系)最迟于考试前10个工作日将统考课的试卷A和B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抽取其中1份印制、封存,另1份试卷由各院(系)妥善保管;其它课程的试卷由开课院(系)负责印制、封存;试卷命题审定表、试卷A、B的电子稿,考试大纲,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留至各院(系),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 学校支持开展课程考试方式和内容改革的尝试;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各院(系)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提出考试方式,但需报教务处备案。5、本学期期末教考分离工作仍然从“文理工医”四组中各抽2门课程使用985高校命题的试卷。二、试卷管理1.试卷实行开课院(系)负责制。由各院(系)领导指定人员专职组织协调,并对试卷打印、印刷、分装与密封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同时填写试卷袋有关内容,公修课的试卷袋填写后,交开课院(系)汇总,开课院(系)将填写好的试卷袋及公修课试卷印刷统计表一齐交教务处。2.公修课试卷印刷、分装和密封后,统一存放在教务处试卷库的保险柜内,在考试当天由各院(系)管理人员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3.对需要草稿纸的考试课程,相关院(系)要提前说明。4.试卷属于教学绝密文件,任何接触试卷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如出现泄露,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当事人以严肃处理。5、公修课考试前一天的上午10:00时,各院(系)派人到教务处试卷库核对试卷入保险柜情况。三、考试安排与监考1.各院(系)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考试工作。宣传落实上级有关考试工作规定,各院(系)每天必须安排领导小组成员检查本院(系)考场的监考、考场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教务处,各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巡视名单的电子稿务必于2016年1月6日前发送至信箱:jwks@zzu.edu.cn。2.期末考试实行日汇报制。即无论考试进行是否存在问题,各院系每天均要向教务处汇报,考试情况的汇报可发往邮箱jwks@zzu.edu.cn或发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告版相应栏目上。3.考试期间所有教室一律由教务处统一调配。4.各院(系)要及时将本院(系)的考试日程安排通知到有关监考人员及学生,以便做好监考和应考准备,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5.全校任选课和重修班课程的考试应于考试周前完成,全校任选课考试内容和方式由任课教师自定。6.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的选派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落实。考场安排及监考按照《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即:各院(系)在考试前,要认真安排考场,考生必须隔列就座。考场必须贴考号,上午、下午或晚上均可安排考试。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牌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考场规则,维持考场秩序。考前各考场必须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发放试卷前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学生未按指定座位就座,不得发放试卷。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主副监考要相互配合交替巡视,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发现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收缴并保存作弊物证,令其填写《考试违纪认定书》后离开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将作弊学生的院(系)、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及作弊情况等如实写入《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立即将《考试违纪认定书》及物证交教务处。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及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到,主监考宣布考试结束,学生全部起立停止答题,监考人员收缴并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无误后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将试卷密封装订成册,填写试卷密封封面上的各项内容,交开课院(系)专人保管。各院(系)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经批准,不得超过2小时。
30人左右的考场派2人监考,超过120人的考场派4人监考。7.“考场记录单”装在试卷密封袋内,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试结束后送交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和开课院(系)。8.学生必须凭“考试证”戓带照片的校园卡参加考试。根据学校要求,“考试证”不再补办,请及时到相应部门补办校园卡。9. 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有12个院(系)实行监考教师交叉监考(即每个院系的期末考场中,要有另外一个院系的教师监考)。四、试卷密封与评卷1.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到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试卷密封,并在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将密封好的试卷送交开课院(系)。试卷送放地点由开课院(系)确定后告知教务处及有关院(系)。各院(系)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及时将试卷存放进院(系)试卷保险柜内。试卷密封封面和密封条到教务处领取,密封工具由院(系)自备。2.评卷工作由专业负责人、主讲教师等组成的评卷组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集中评阅,每道考题要给出正分,总分合计并复查后方可拆封、登录学生成绩。五、成绩登录与报送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录,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完成,登录完毕,务必填写成绩单下方的统计数字。考试成绩、试卷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等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报送至各院(系)教学办,公修课成绩报送教务处。其中,试卷分析及考试工作总结中,务必要涵盖试卷命题审定表中的每项内容。六、补考安排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2周进行,各院(系)务必通知到相应教师及学生。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修课考试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