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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科专业(类)负责人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6-01-05点击数:

校内各院(系):

根据《郑州大学本科专业(类)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专业(类)负责人享受津贴:每年不低于6000元,原则上由所在院(系)支付;专业负责人和专业类负责人同为一人的,享受津贴不重复计算;专业类涵盖的专业分布在不同院(系),由专业类负责人所在院(系)和专业所属院(系)按相关比例共同支付。

请各院(系)向专业(类)负责人支付2015年半年津贴,并通知各专业负责人完成2015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经所在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1月12日前提交给专业类负责人。

专业类负责人根据专业负责人提交的材料,结合实际开展的工作,完成专业类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经所在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19日前送至教务处228房间,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67781659,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liubing@zzu.edu.cn。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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