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建立起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5年11日9日—11月27日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评建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常规检查1、领导重视教学情况(院、系领导听课、研究教学工作、对任课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等情况);2、教学日常运行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4、试卷规范管理情况;5、实验室环境及建设情况;6、学业审核执行情况;7、“一省一校”实验室专项经费和教学评估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二)重点检查1、教风学风建设的落实情况;2、教学评估工作院(系)层面十大问题落实情况;3、本科教学审核评估《111个引导性问题》内容准备情况。二、检查方式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采取院(系)自查、学校检查小组深入院(系)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院(系)汇报、审阅材料、课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了解、调查教学现状和评建工作有关情况。学校将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成员主要由评建办公室工作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有关院(系)的教学副院长组成,检查组将分成7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到院(系)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院(系)在评建工作期间,主动与本单位分管学校领导联系到院(系)检查、指导工作。三、材料报送方式(一)院(系)常规检查内容的自查报告(主要根据教务处统一制订的表格以及检查要点填报撰写,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电子版请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jwwk@z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35房间,逾期不候。(二)院(系)重点检查内容总结报告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jwwk@z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35房间,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67781092。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期中教学检查和评建工作专项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经学校核实之后将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附:检查小组分组安排
| 检查院(系)
| 联络员
| 第一组
| 法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建筑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 王 珂
| 第二组
| 文学院 美术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工与能源学院 护理学院
| 张景华
| 第三组
| 新闻与传播学院 历史学院 物理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药学院
| 王晓川
| 第四组
| 商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医学检验系
| 田权魁
| 第五组
| 外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水利与环境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口腔医学院
| 刘一飞
| 第六组
| 教育系 体育学院(校本部) 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基础医学院
| 朱登勇
| 第七组
| 公共管理学院 音乐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临床医学系 国际教育学院
| 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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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学检查常规内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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