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学校再次强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的进度授课,学生必须携带与课程相应的教材或参考书进教室听课,对违反通知精神行为的教师和学生,将予以批评,同时要求院(系)领导和任课教师监督和自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