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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8-27点击数:

各院(系):

为促进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展示我校近百年人才培养所取得的成就,学校决定开展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 (以下简称“优秀教材”)评选活动。本次“优秀教材”的评选,是对我校近百年人才培养历史沉积进行挖掘和整理,彰显我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高水平的办学质量。所评选出的“优秀教材”将作为一种历史的载体,长期保存和展示,以传承我校人才培养的核心价值理念。同时通过评选“优秀教材”,调动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确保评选出最精品的高质量教材,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认真梳理,突出特色、经典、精品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自办学以来(原河南医科大学1928年、原郑州大学1956年、原郑州工学院1963年开办)由各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供高等学校本科生使用的纸质教材、教学课件等。

2、教材主编(如有多位主编,其第一主编(分册主编)在教材出版时为我校在职或退休教师,且教材编写的第一单位为郑州大学(包括河南医学院、河南医科大学、郑州大学、郑州工学院、郑州工业大学)。

3、教材质量在同时期国内同类教材中居领先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一致反映良好。

4、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材应填写“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推荐表”,经院(系)教材建设委员会会讨论通过、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于10月5-15日期间将所推荐的优秀教材、推荐表各1份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上报教务处教材科,推荐数量不限。

2、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材料,经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名单并发文公布。

3、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可向评审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由评审办公室提请评审委员会复议后给予答复。

三、奖励措施及相关说明

1、评选的“百种优秀教材”将作为我校悠久办学历史的实物长期保存和展示,对入选教材的作者将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对部分特别优秀的教材将组织再版。

2、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入选教材,一经核实,学校将撤消其入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收回证书和奖金。

教材科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28房间,电话:67781659

联系人:王永军 电子信箱:jiaocai@zzu.edu.cn

附件1:《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推荐表》附件2:《郑州大学“百种优秀教材”推荐汇总表》

郑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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