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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7-03-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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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高〔2005〕72号)和《郑州大学关于开展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05〕18号)的精神,2005年,我校共评出化学等13个校级名牌专业建设点。2006年,我校将继续组织校级名牌专业建设点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名牌专业应当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一套遵循教育规律、反映时代要求、不断创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套先进的教学管理规章,实验、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人才培养要求。

各院(系)要按照《郑州大学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务〔2005〕18号文件附件1)的要求,并参考《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验收评估方案(试行)》(校教务〔2005〕18号文件附件3),认真做好申报专业的论证推荐工作,每个院系申报专业数不超过1个。

申报名牌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⒈《郑州大学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一式5份;

⒉相关书面材料1套(包括培养计划、有关证明材料、表格等)。

以上书面材料应装订整齐,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个专业的申报材料用1个材料袋上报,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袋上。

各院(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填写初审意见,申报材料应于2006年7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

学校将成立校级名牌专业建设点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认真的评审,对评出的校级名牌专业建设点,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名牌专业建设点的评审。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验收评估方案(试行)

郑州大学名牌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郑州大学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二ΟΟ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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