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委员会、各学院:
为强化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测,完善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保障闭环,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根据《郑州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实施办法》(校教务〔2016〕9号)和《郑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政〔20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郑州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本学期全部本科课程及授课教师。
二、工作方式
采取听课、巡课、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常规工作
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深入理论、实验和实践教学课堂,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讲课质量、治学作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备课情况、课堂秩序及教学管理情况等。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了解学生对学习的投入以及自学能力、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参加教学实践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摸清学生对课程的需求。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重点关注课程团队、课程内容与资源、课程教学设计、学习支持与学习效果、建设措施及效果,把在教学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教学设备、教学管理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督促尽快改进落实。
2.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在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文件的制定等方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建议。参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修订,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工作行使调查研究、检查、监督、指导等权利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拟建设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等进行评估和指导,加强对专项建设经费使用的监督,配合学校做好中期考核,督促学院切实做好增量建设,打造“郑大品牌”。
3.教学管理工作督导。全面搜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重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全校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帮助有关部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教学工作。对院(系)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等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4.教材建设质量监控。适时对各门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效果进行监控与评价,坚决杜绝低质量、不规范教材进课堂,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教材选用与订购管理规定》执行,及时调整并淘汰学生使用率低、教学效果差的教材,确保教学过程中使用高质量教材。
5.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并监督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示范观摩课等活动的规范开展。
(二)重点工作
1.督促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按照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报告》,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评估整改工作。教学督导应积极帮助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以听课、检查、座谈等多种形式帮助各学院补齐短板,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2.对教学评价排名靠后的教师重点督导。根据上学期的教学评价结果,学校将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向教学督导推荐听课对象。教学督导对推荐听课对象进行重点听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及其所在学院,督促其作出改进。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及时向学校反映。
3.对新上岗教师进行教学督导。院级教学督导应对本单位近三年新上岗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全面质量监控,从教学常规、教学设计、教学手段以及各项教学资料(PPT、教案、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审查指导,促进新上岗教师快速成长。
4.对新开设课程进行教学督导。加大对近三年新开设课程的随堂听课力度,从课程安排、教学资源、教学内容规范性入手,重点关注课程内容的设置、课程进度与授课计划的一致性。督促教师立足课堂,深入研究,做好教学反思,主动构建具有特色的个性化课程。
三、工作要求
(一)教学督导本学期听课次数应不少于12次,各项督导活动总计不少于20次。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记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反馈。
(三)认真分析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院系努力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四)听课结束后请及时登录“郑州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郑州大学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详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白老师,
联系方式:67781092,
地 址: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225房间。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1学期1-2周本科生课程表
附件2: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督导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