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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7-27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详见附件1。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详见附件1。

以上项目须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并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厅申请。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参与人员调整不得超过2人,一般项目不得超过4人。项目信息发生任何改动都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见附件2)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材料要求

1.鉴定结项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3.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如有改动需提交

4.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填写线上汇总表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填写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ZVJSc1B6c1RmUHNi?tab=BB08J2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填写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ZWVkampJaGNzanJD?tab=BB08J2

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纸质材料提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材料1、2电子版通过以下网址报送:https://send2me.cn/ojzO9mfT/S7i-j91QqHxuag

线上问题解答网址如下:https://docs.qq.com/sheet/DZXZSTUZoU1dYUE96?tab=BB08J2。

材料提交日期:8月23日全天

联系人:王老师,67783157


附件:相关附件



教务部

202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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