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2025-2026学年校历(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2026年春季学期)共有18周,其中第1至16周安排本科生课程教学;第17至18周安排期末考试。
学校决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不排课。
1.清明节:4月4日-4月6日;
2.劳动节:5月1日-5月5日;根据校历,5月5日的课程安排在5月9日;
3.端午节:6月19日-6月21日。
二、排课进度安排
课程编排总体遵循“公修课优先,专业课(含实验课)、个性化课程其次,核心通识课、校任选课、辅修课最后”的原则。2026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校历第12教学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录入和教学任务生成。教学管理信息系统2026年春季学期“学期课头新建开关”已打开,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即可在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全校开课信息”模块中导入方案,生成任务,组织课头。为避免专业培养方案导入时生成无效开课信息,建议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全校开课信息”模块下选择“从方案选择导入”,根据实际授课计划,选择具体专业培养方案导入。
2.校历第13-14教学周(2025年12月14日前),完成公修课排课。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运动与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化学学院、化学实验中心、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计算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等依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修课课程安排。
3.校历第15教学周(2025年12月21日前),完成专业课(含实验课)、个性化课程排课。各教学单位分别负责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专业课(含实验课)、个性化课程的安排。
4.校历第16教学周(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核心通识课和校任选课、辅修排课。开课教学单位负责完成核心通识课和校任选课安排;管理学院和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分别负责完成辅修课程安排。
5.学生置课和选修课选课。学院大类分专业或专业分方向工作完成以后安排置课和选修课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新学期课程调整。新学期课程将在开学前一周内对选课人数过少的选修课或者各种原因导致上课时间改动的课程进行最后一次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排课相关要求
1.各年级各专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应按照相应年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各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计划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是否一致,防止漏排、错排。
2.课程编排应有利于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力求科学合理,做到精准编排。所有课程(含实验)必须明确任课教师、授课起止时间、授课地点、授课节次等信息。其中,2名及以上任课教师共同开设的课程,必须提前做好每位教师的授课计划,确定每位教师的具体授课周次和节次,按照“任课教师与上课学时一一对应”的原则,分别排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班级学生人数和不同的课程教学需求选择教室容量适应的教室排课,以充分利用教学空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4.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郑州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附件2),严格落实教授(含高层次人才)全员为本科生授课。
排课数据是学校一系列教育教学数据核算、统计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守排课要求,科学精准排课、合理落实课程教学任务,确保新学期课程编排顺利完成。
附件:
1.郑州大学2025-2026学年校历
2.《郑州大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校教务〔2022〕3号)
教务部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