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校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及对象
参评主体为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师,评价对象为本学期的教学班,教师评学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二、参评时段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价,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参考。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67781092
附件:
郑州大学教师评学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