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本学期我校教学整体情况,掌握教师课堂教学状态、授课效果、学生学习成效以及对课堂学习的感受,现开展本学期学生教学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及对象
参评主体为全体本科生,评价对象是本学期开展教学的教师及其课程,学生评教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参评时段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学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评价任务,过时未完成将影响本学期期末课程成绩查询。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全体本科生参与评价,各任课老师关注课程内学生参评进展情况并及时督促学生评价,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参考。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67781092
附件:
郑州大学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