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 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