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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大学青年教师“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0号)等文件精神,书法学院依照文件精神与岗位要求对刘迪老师进行聘期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现对参加考核人员的申报简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3日至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书法学院办公楼403房间)反映。
联系电话:67760025
书法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