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出差期间利用双休日自费在当地景点旅游,算不算违纪?-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CHi
Eng
Ja
Kor
首页
学院概况
院长致辞
学院介绍
现任领导
党政机构
重要活动
学院文化
党建工作
党建新闻
党风廉政
理论学习
工会之家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校友之窗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学术动态
交流合作
社会服务
学生工作
团学活动
工作制度
学子风采
大学书法
杂志介绍
动态
往期回顾
征稿启事
学院展厅
张海书法陈列厅
李刚田书法陈列厅
周俊杰书法陈列厅
宋华平书法陈列厅
杨杰书法陈列厅
李强书法陈列厅
院史室图片
联系我们
教师招聘
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学生工作
大学书法
学院展厅
联系我们
党风廉政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 正文
公职人员出差期间利用双休日自费在当地景点旅游,算不算违纪?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5
“出差期间利用双休日自费在当地景点旅游,算不算违纪?”
这个问题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经常会遇到的普遍性问题,由于涉及大家的具体利益,如果把握不准,很容易引发意见和误解。
判断是否违纪,最关键的是要厘清公和私的界限,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有没有以公谋私的情况。
有的公职人员借出差为名趁机旅游的动机很明显,采取打提前量或者延迟返回的办法搭车自费旅游。比如,故意把公务行程安排在周五,以便周六、周日自费旅游。这种行为表面上看没有影响公务而且没有使用公款,实际上还是利用公务出差之便谋得自己旅游之私。如果有证据表明是以公谋私,且有意为之,则构成违纪。
第二要看有没有因私损公的情况。
有的公职人员通过压缩或者改变公务行程来达到旅游的目的,尽管是自费旅游,没有花公家的钱,但是却影响了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这显然构成违纪,也比较容易辨别。
第三要看有没有公报私费的情况。
有的公职人员虽然没有报销景区门票等游玩费用,但是却报销了旅游这段时间的伙食、住宿、出差补助等费用,这显然也构成违纪。
公务出差期间,在没有影响正常公务的情况下,利用个人休息时间,经领导同意,自行前往、自费参观一下当地的旅游景点,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不应视作违纪行为。
公私容易混淆的部分最容易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带,而违纪往往是从公私不分开始的。面对公和私的考验,任何时候都应该慎之又慎,保持清醒。
转自:郑大纪检监察公众号
来源:人民日报
上一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哪些场所去不得?
下一篇:
学习问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②如何理解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