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醒-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CHi
Eng
Ja
Kor
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学生工作
大学书法
学院展厅
联系我们
党风廉政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 正文

“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醒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30

2026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坚决防止节日期间责任悬空、措施不力。党组织书记切实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守纪律,践行严的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守好责任阵地。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守“廉关”过“廉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日志、记好监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纪委报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严督责任落实,紧盯顽瘴痼疾,加强监督检查,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及“四风”问题、政绩观偏差问题的线索,优先核查、重点查处,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委驻郑州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转自:郑大纪检监察公众号



上一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下一篇:严禁违规打听干预办案!省纪委监委出台新规 筑牢执纪执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