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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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9

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Training Program of Calligraphy

专业代码:130405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书法鉴赏、书法研究、艺术市场经营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学校、出版社、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杂志社、拍卖行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或继续攻读与书法文化有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综合素质良好、专业能力突出,致力于书法文化传承,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书法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1:具备扎实的书法史论专业知识与书法学的专业技能;

培养目标2:掌握艺术学基本理论和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外语交流能力,具备书法文化继承、传播与创新能力;

培养目标3:关注书法学学科的发展,了解书法文化发展最新动态;

培养目标4:夯实文化底蕴,提高综合修养,塑造良好人格;

培养目标5:能够运用正确的方法解决书法文化相关的实际问题。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系统地掌握书法学专业基础理论,了解艺术学、美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知识

毕业要求2:熟练地掌握书法专业的实践技能,具有较为全面的传统文化功底和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

毕业要求3:具有的计算机操作、外语交流能力符合大学英语与计算机的普通测试要求;

毕业要求4: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一定的专业科研基础,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毕业要求5:关注当代书法艺术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艺术敏锐性与创作力;

毕业要求6:关注、了解书法艺术发展、应用与艺术市场的相关情况,具备参与艺术市场的能力

毕业要求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新媒体应用等基本技能,具有适应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能力

毕业要求8:具有良好艺术素养与人格品质具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美术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书法理论、中国书法史、篆隶楷行草五体临摹、篆刻临摹与创作、文字学、古代汉语

五、学制、修业年限、(分流学期)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第6学期专业分方向培养)符合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160学分(其中通识课程59学分,专业课程68学分,个性化课程33学分),方准毕业。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 碑帖考察(1周),艺术考察(3周)、教学实创作探索、毕业创作、毕业论文(6周)


八、学分、学时汇总表

通修

通识

课程

分类

通识

课程

核心

通识

课程

专业

基础

课程

专业

核心

课程

个性化

课程

其中实践

学分/学时

备注

学期学分

学时

5年制加行

学分

12

2

——

11

4

——

7.6


学时

248

32

——

216

64

——

184


学分

11.5



9

4


5.8


学时

184



180

64


140


学分

6



6

5


4.6


学时

112



120

88


112


学分

6

2


2

2


3.6


学时

112

32


40

32


88


学分

3.5

2


4

2


4.6


学时

56

32


80

40


112


学分

2

4


2

5


6


学时

32

34


40

104


144


学分



8



8

2


学时



128



114

48


学分



——


12


11


学时



——


264


264


合计

学分

41

10

8

34

34

33

45.2

160

学时

744

160

128

676

656

592

1276

5024

占总学分比例

25.6%

6.2%

5%

21.2%

21.2%

20.6%

29.3%


占总学时比例

14.8%

3.1%

2.5%

13.4%

13.4%

11.7%

38.1%


1.理论课以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含上机)24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习、综合设计等实践环节一般1周记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24学时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本专业特点可适当调整学分学时对应比例;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

2. 核心通识课程共分为5类课程,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任选。学生应在第2-7学期(五年制为第2-9学期)须修满8个学分。对应学分学时可统一合计在第7学期。

3. “个性化”课程如学生选修学期不定则对应学分学时统一合计在第7学期。

3.如实践总学分为“综合实践”学分+理论课内实践学分,需注明“实践总学分包含综合实践XX学分、课内实践合计XX学分,共计XX学分,占总学分比例XX%”


、书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及修习要求

(一)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要求修满 59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6.8 %。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课程类型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英文名)

学时

各学期计划学分

备注

理论授课

实验实践

1

2

3

4

5

6

7

8

标明所含劳动教育/国际教育学时

通识课程

通修通识

39205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32

16



3







39102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32

16




3






39102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32

16





3





39102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32

16


3








392053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32

16

2









391015

形势与政策

2

32

0






2




397005

“四史”教育专题

1

8

8


1








331002

国家安全教育

1

8

8


1








97700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16

16

2









152013

人工智能通识与数字素养

3

32

24

3









491001

体育(Ⅰ)

1

32

0

1









491002

体育(Ⅱ)

1

32

0


1








491003

体育Ⅲ)

1

32

0



1







491004

体育(Ⅳ)

1

32

0




1






371047

大学英语(I)

2

32

0

2








任选完成其中一种外语类课程修习

371070

大学英语II)

2

32

0


2







371060

大学英语Ⅲ)

2

32

0



2






371061

大学英语Ⅳ)

2

32

0




2





371071

大学日语(I)

2

32

0

2








371072

大学日语(II)

2

32

0


2







371036

大学日语Ⅲ)

2

32

0



2






371037

大学日语Ⅳ)

2

32

0




2





371075

大学俄语(I)

2

32

0

2








371048

大学俄语II)

2

32

0


2







371030

大学俄语Ⅲ)

2

32

0



2






371031

大学俄语Ⅳ)

2

32

0




2





371073

大学德语(I)

2

32

0

2








371074

大学德语II)

2

32

0


2







371042

大学德语Ⅲ)

2

32

0



2






371045

大学德语Ⅳ)

2

32

0




2





981001

军事理论

1

16

0


1








985001

军事技能训练

2

0

48

2









991101

创新创业基础

1

16

0


2








791001

生涯发展与职业认知

0.5

8

0


0.5








791002

职业定位与技能提升

0.5

8

0





0.5





核心通识课程

修习特殊要求见“注3”)

——

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

不少于8学分











至少选修其中4个模块,不少于8学分

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











哲学智慧与批判思维











中国文化与世界文明










生命关怀与现代社会










分类通识

364181

《说文解字》导读

2

32


2









361032

写作通论

2

32






2






361033

论文写作指导

2

32







2





463355

文字设计

2

32







2





361034

中国古代文学

2

32





2






注:1.通修通识课程为全校必修课程,不得自行删减,不同专业开设学期不同,自行补充完整。

2.集中开设的劳动教育课程,在“备注”栏标记“劳动教育课程”;分散开展的劳动教育的学时,在各门课程“备注”栏中标记“劳动教育XX学时”。

3.除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河南音乐学院外所有专业须在“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模块选修2学分课程,人文与社科类专业须在“科学探索与生命关怀”模块选修2学分课程。


专业课程

要求修满专业课 68  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 34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 34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42.5 %。设置详见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英文名)

学时

各学期计划学分

备注

理论授课

实验实践

1

2

3

4

5

6

7

8

标明所含劳动教育/国际教育学时

专业课程

专业基础

(须修满34学分)

452041

新生研讨课

1

16


1









452023

小篆临摹(Cooy of Xiao Zhuan)

2

16

24

2









452025

汉碑临摹(Copy of Han Dynasty tablet)

2

16

24

2









452030

行楷临摹(Copying regular script)

2

16

24

2









452035

汉印临摹(Copy of Han and Yin)

2

16

24

2









452042

行书临摹(

2

16

24


2








452024

甲骨金文临摹(Copy of inscriptions on oracle bones)

3

24

36


3








452026

简牍临摹(Copy of bamboo slips)

2

16

24


2








452027

唐楷临摹(Copy of Tang script)

2

16

24


2








452037

流派印临摹(School Printing and Copying)

2

16

24


2








452028

魏碑临摹(Wei tablet copying)

2

16

24



2







452032

章草临摹(Copy of Zhang Cao)

2

16

24



2







452036

古玺印临摹(Copy of ancient seals)

2

16

24



2







452033

小草临摹(Copy of grass)

2

16

24




2






452043

行书临摹(

2

16

24





2





452029

小楷临摹(Copy in block letters)

2

16

24





2





452034

大草临摹(Copy of grass)

2

16

24






2




专业核心

(须修满34学分)

453032

古代汉语一(Ancient Chinese I)

2

32


2









453033

古代汉语二(Ancient Chinese II)

2

32



2








453034

古代汉语三(Ancient ChineseIII)

2

32




2







453035

中国书法史(上)(History of Chinese Calligraphy(PartI))

2

32


2









453036

中国书法史(下)(History of Chinese Calligraphy(PartII))

2

32



2








453037

书法理论(上)(Calligraphy Theory(PartI))

2

32




2







453038

书法理论(下)(Calligraphy Theory(PartII))

2

32





2






453044

篆刻临创(Seal cutting and temporary creation)

2

16

24





2





453051

书法传播与劳动教育(Calligraphy Dissemination and Labor Education)

2

32




2



劳动教育32学时

455006

艺术考察(Calligraphy Investigation outside of Province)

3


72






3




455015

碑帖考察(Calligraphy Investigaton in Province)

1


24



1







455014

毕业论文(Graduation Dissertation)

6

16

120








6


455002

毕业创作(Graduation Creative Course)

6

32

96








6


注:专业课程模块中的课程均为必修课。

个性化课程


学生须修满个性化课程 33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20.6 %。个性化课程分为专业进阶、跨学科发展、创新创业三类课程模块。完成模块课程修习仍未达到毕业总学分,可选修任意个性化课程冲抵个性化学分,不同路径或模块共享的课程只能算一次学分。

学生修习路径说明:

A:1个专业进阶模块+1个专业交叉模块+至少2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B:1个专业进阶模块+任意自选模块+至少2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C: 2个专业进阶模块+至少2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


1. 专业进阶模块


要求修满本专业进阶课程  31  学分,开设专业进阶课程(开设课程总学分数不少于修满学分数的1.5倍)共计  47   学分,专业进阶模块详见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英文名)

学时

各学期计划学分

备注

理论授课

实验实践

1

2

3

4

5

6

7

8

标明所含劳动教育/国际教育学时

进阶模块A

进阶限选课程

453046

教育心理学(educational psychology)

2

32







2




进阶任选课程

(须修满      11学分)

453050

书法文献(Calligraphic literature)

2

32







2




453045

书法教学法(Calligraphy Teaching Method)

3

48








3



455008

教学实习(书法理论与教育方向)(Teaching Practice (Calligraphy Theory and Education Direction))

3

16

48








3


455009

书法创作(书法理论与教育方向)(Calligraphy ceation(Calligraphy Theory and Education Direction))

3

16

48







3



453048

篆刻创作(Seal cutting creation)

2

16

24






2




455011

行草书创作(书法创作方向)(Cursive Calligraphy Creation(Calligraphy Creation Direction))

3

16

48







3



453049

当代书法研究(Contemporary Calligraphy Research)

2

32







2




模块须修满学分数

13

开设课程总学分数

20

进阶模块B

进阶限选课程

454004

诗词格律(Rules of Chinese Poetry)

2

32






2





进阶任选课程

(须修满      16学分)

454031

文字学基础(The Foundation of Philology)

2

32



2








454029

域外书法概论(Introduction to Extraterritorial Calligraphy)

2

32




2







452038

中国哲学经典选读(Selectd Reading of Philosophical Classics)

2

32





2






454033

应用书写

2

32




2







454034

书画鉴定基础

2

16

24






2




454035

装裱实践

2

16

24




2






455013

花鸟基础(Flower and bird Foundation)

2

16

24




2






455012

山水基础(Landscape Foundation)

2

16

24





2





452018

中外美术史(Chinese and Foreign Art History)

2

32







2




452017

艺术概论(Art Conspectus)

1

32







1




453047

正书创作(Correct writing)

3

16

48







3



454036

创作探索(书法篆刻创作方向)(Exhibition and Practice(Direction of Calligraphr Seal Carving Creation))

3

16

48







3































模块须修满学分数

18

开设课程总学分数

27



1.进阶必修课程,如无必修要求可不设置。

2.开设的专业进阶课程总学分数不少于修满学分数的1.5倍

3.A、B可设置为不同专业方向,也可设置为不同进阶层次,各学院灵活设定专业进阶模块及修习要求。


2. 跨学科模块

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他专业开设或本专业联合其他专业开设的专业交叉模块课程,作为个性化课程学分。课程模块以教务部每年发布内容为准。


3. 创新创业模块

学生可选择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作为个性化课程学分,所有个性化修习路径须修习创新创业类课程至少2学分。课程模块以教务部每年发布内容为准。


暑期小学期

各专业应结合自身特色,利用暑期小学期自主开展认知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科研训练、暑期学校、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教学活动,以及体现科学前沿、知识交叉的学术讲座等。各专业须制定明确详细的暑期小学期教学计划,详见下表。


其他活动类别/课程类别

其他活动编号/课程编号

教学活动名称

/课程名称

学时

各学期计划学分

备注

理论授课

实验实践

2学期末

4学期末

6学期末

8

期末

标明所含劳动教育/国际教育学时

其他活动

45s001

书法文化考察

2



0





其他活动

45s002

书法社会服务1




0




其他活动

45s003

书法社会服务2





2



注:暑期小学期的教学活动共计2学分,三次课程活动结束后,统一在第六学期末给出2学分。


暑期小学期教学活动分为课程教学和其他活动两大类,如为课程教学则按照课程相关信息填写(可与教学计划中课程重复),如为其他活动类,活动编号为6位,规则为:“2位院系代码+s+3位流水号”,如无学分则填“0”,样例如上。


十、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实现关系矩阵图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目标1:具备扎实的书法史论专业知识书法学的专业技能;培养目标2:掌握艺术基本理论和较的计算机操作、外语交流能力,具备书法文化继承、传播与创新能力;培养目标3:关注书法学学科的发展,了解书法文化发展最新动态;培养目标4:夯实文化底蕴,提高综合修养,塑造良好人格;培养目标5能够运用正确的方法解决书法文化相关的实际问题

培养目标1

培养目标2

培养目标3

培养目标4

培养目标5

毕业要求1:系统地掌握书法学专业基础理论,了解艺术学、美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知识;



毕业要求2:熟练地掌握书法专业的实践技能,具有较为全面的传统功底和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



毕业要求3:具有的计算机操作、外语交流能力符合大学英语与计算机的普通测试要求;




毕业要求4: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一定的专业科研基础,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毕业要求5:关注当代书法艺术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艺术敏锐性与创作力;

毕业要求6:关注、了解书法艺术发展、应用与艺术市场的相关情况,具备参与艺术市场的能力


毕业要求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新媒体应用等基本技能,具有适应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能力


毕业要求8:具有良好艺术素养与人格品质具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能力。


十一、其他

辅修、双学位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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