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研究生办 时间:2018-11-14 点击数:

 

报考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体检、奖励政策、初试及英语考试、其他说明详见“郑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材料审核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向报考导师及报考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审核签署接收意见,由主管院长、教务人员组成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同意进入考核环节,是否免试英语、业务课一等资格。导师同意接收且经“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审核可以进入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公示在学院网站)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材料: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将申请材料和《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提交报考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在其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申请者向报考单位提交报考导师签字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推荐书。须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可提交摘要和开题报告;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考核

1. 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提问问题,英语回答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个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成绩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英语口语测试与业务课二同时进行。

2. 业务课一:《土木工程基础与前沿理论》采用笔试形式

笔试科目《土木工程基础与前沿理论》,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

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专业课笔试免试。

1)硕博连读、直博生;

2)本科毕业于具备土木工程一级博士授权点学校的考生;

3)以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发表1SCI收录正刊期刊学术论文,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

4)以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发表2篇中文核心正刊期刊论文,且EI收录;

5)以第一发明人(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申请发明专利2项且获授权;

6)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3.业务课二:《土木工程专业综合能力》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设考核小组组长1人,纪检人员1人。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并给出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包括材料综合评定成绩(满分20分)、申请者自述(满分10分)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70分),面试成绩以取得及格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上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个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1)考核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2)由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3)由考生回答复试专家提问(复试小组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高等土力学(2)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或(1)交通规划(2)交通工程;或(1)混凝土结构学(2)建筑结构试验。

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5.综合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笔试、听力成绩以学校要求为准,英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对于专业课笔试免考的,成绩按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最高成绩计入,如考生符合免试条件而本人不同意免试,则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6、经审定后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