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作者:土木工程学院 时间:2015-08-0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1412号),以及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可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我院普通本科在籍一年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出到他院系专业:

1、已修课程平均绩点2.50,且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

2、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原我院专业学习而符合转入专业条件。

(二)我院普通本科在籍一年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转出到本院系其他专业:

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

2、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

(三)由外院系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时方可接受转专业申请。

1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平均绩点2.50,且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

2、原专业为郑州大学理科或工科专业;

3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非本校学生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2、二、三、四年级的学生;

3、申请转入的文科专业、美术、体育或医科专业的学生;
第三条 办理时间

各专业转出、转入名额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条件确定,并应在第三学期的第1周内由各系报送至教学办,并由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如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的人数超过确定名额,则按课程平均绩点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择取;如排名相同,则优先考虑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生。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手续程序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登陆郑州大学转专业学习报名系统(http://jw.zzu.edu.cn/zzy.html),在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通过后参加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
经过学院的考核合格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转专业的名单。确定拟转入和转出学生名单。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1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专业调整通知书,两周之内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相关院系报到、注册,逾期视为放弃。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专业录取考核办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凡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全校性公共课程:微积分A、大学物理C(1)成绩总分换算百分后成绩占50%。加土木工程学院组织的面试,成绩占50%。录取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分认定及处理

由外院系转入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应按转入专业课程安排未修过的课程(含必修课和限选课);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转换学分或免修,未修课程应进行补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第七条 学籍及住宿

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专业,由新专业所属院系管理。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转专业后,学院不负责安排学生宿舍,原则上在原宿舍住宿。

第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20日起施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15-07-20

附录:2015土木工程学院拟转专业接受比例及人数汇总表

专业

拟接受转专业人数

土木工程

4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

交通工程

1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0

注:面试时间于821日见土木工程学院网上通知